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个人律所二十年个人律所二十年 打开文本图片集 1994 年,广东试点个人律师事务所,时至今日,个人律所已走过了二十个年头。凭借“船小好调头”的优势,个人律所在全国遍地开花,20XX 年就占了律所总数的五分之一强。然而,规模限制、人才培育难、社会认知度低逐渐成为个人律所进展的瓶颈,20XX 年北京市个人律所的数量曾一度下滑。 在国外,个人设立、经营律所在早在古罗马时期就已出现,但中国直到1912 年才建立律师执业制度。新中国成立后,由于观念的束缚,律师制度一度被抛弃。从法律顾问处到合作所,从合伙所到个人所,中国律师制度一直倒着走路。不过,伴随着社会转型,个人法律服务需求的高涨,个人律所也迎来一次崭新契机。 律师曾被视为国民党的黑律师,律师制度也被一度废除。直到 1994 年,随着观念的转变,个人律所才重新出现在公众视野中。 “个人律所太难了。”一提起采访个人律师事务所,徐波的情绪立即提了上来。 个人律所是指由一个律师投资设立的律师执业机构,而徐波是 20XX 年北京市试点个人律师事务所时唯一的女律师。在去徐波律师事务所的路上,她不断提起近年来遇到的困难:“政府招投标,我们连报名的资格都没有!还有一堆麻烦的税务问题。” 在这之前,第一批个人律所试点中另外一位律师李晓光也在《个人律师事务所:问题与破局》座谈会上抱怨道:“目前北京市税务局规定,合伙所里的每个合伙人可以在税收上扣减 6000 元的速算扣除数,而个人律所由于没有合伙人,无法享受这一政策。” 从 1994 年广东试点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算起,个人律师事务所已走过了 20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个年头。20 年来,个人律所的数量也不断增长,以北京为例,从 20XX 年试点时不足 1%进展到 20XX 年占总体律所的 18.4%。但是北京个人律所的数量在 20XX年出现了下降,从前一年的 257 家下降到 240 家,尽管在 20XX 年重新增长至282 家,但占比却下降为 16.9%。个人律所的进展似乎面临瓶颈。另一方面,同期全国个人律所开业数量增长至 3933 家,占总体数量的 20.6%。 个人律所凭借“船小好调头”的优势在全国遍地开花,又在北京、上海这样律所竞争激烈的地区率先触顶。以徐波、陈岳琴为代表的服务社区模式和以翟建为代表的专业化、精品化模式在过去 20 年里是个人律所进展的两种主要思路。 倒着走的律师制度 同国外相比,我国的个人律所的进展经历了两次从无到有的曲折历程。 “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