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当前新股发行制的缺点与改善 新股发行,又称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是指具备发行条件的非上市公司首次向不定向投资者发行公司股票的行为。我国的新股发行制度,从最初的政府额度审批制到现在的保荐制,是随着我国经济进展、证券市场经济制度的建设不断完善而不断进展的。 经过一轮轮的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我国证券市场上面临的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是新股破发现象层出不穷,2024 年新上市的股票中有五分之一出现破发新股发行制度的缺陷暴露于市场面前,威胁着广阔投资者的利益并阻碍了证券市场的进展,鉴于此,继续推动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已势在必行。 一、我国新股发行制度安排 我国新股发行实行上市保荐制。《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规定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需实行上市保荐制,由保荐人负责拟发行人的上市推举和辅导,核实其发行文件中所载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协助发行人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等。 新股发行定价实行询价制度。2024 年 11 月 1 日,证监会在实施“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重新公布了《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行询价制度,主要实行向机构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新股发行价格。询价制度包括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两个阶段,拟发行企业及其主承销商通过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在发行价格区间内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新股发行方式实行网上发行与网下配售相结合。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规定,网下配售主要针对机构投资者,而网上发行主要针对市场投资者。参加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下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当全额缴付申购资金,而未参加初步询价或者参加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加累计投标询价和网下配售。网上一般采纳定价发行,假如网上的发行价格尚未确定,市场投资者应按价格区间上限申购,若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低于价格区间上限,差价部分将退还给投资者。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二、新股发行制度存在的缺陷 1.保荐人未完全履行保荐职责。2024 年 2 月 1 日,我国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正式开始施行,其目的是为了了解拟发行企业的经营情况、面临的风险、存在的问题、推断是否保荐其股票发行上市,防止低质量的企业蒙混过关。保荐制已实施 6 年有余,其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部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违规操作,并未真正做到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荐机构收取发行人的保荐费和承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