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诊断中心工作人员行为准则 1 、 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上班不迟到、早退。无故不上班又未被同意休假者,按旷工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工作。 2 、 衣着整洁,谈吐文明接诊时应态度和蔼可亲,尊重就诊对象的隐私权,对就诊对象提供的病史和家族史给予保密。 3 、 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禁止无医学指征的性别选择。 4 、 严格按照中心制定的工作程序及步骤进行操作,不得私自更改,如需改进,必须上报中心负责人同意或经会议讨论决定后方可执行。 5 、 严格遵守中心清洁、消毒制度。按规定做好清洁、消毒工作,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6 、 中心的例会或病案讨论会时,除突发事件外,不得以任何事由请假或缺席。 7 、 外出学术活动或学术团体活动由中心安排后方可参加。 8 、 申请研究课题时,需要在中心开题、备案后方可送报。进行合作课题亦需要讨论、备案,否则不予支持或安排。 档案管理制度 1 、 建立专科档案并有专人负责的档案管理 2 、 根据档案的内容、性质分类,如规章制度包含国家法令、科室各项制度;仪器设备档案包含仪器的使用说明书、合格证书(复本),维修、保养、检测的记录等。 3 、 图书资料、声像资料及复印的文献应根据档案的分类分别建档并注明收集时间和输入时间。 4 、 每条档案的收集以及输入电脑都应及时、准确、全面,分类归档并注明收集时间和输入时间。 5 、 档案应真实、可靠、全面,初检及复检的化验单应仔细核对,其档案应永久保存。 6 、 需要保密的档案,应建立保密制度,采取具体措施,实施保密的文件柜加双锁,应两人同时开启;电脑应加密,非经负责人同意不得查阅等。 7 、 资料借出,如图书文献、仪器的使用说明书等都应有记录,应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并且及时归还。 统计汇总及上报制度 1、 定期统计分析产前诊断技术服务有关信息,包括 B 超筛查各项参数、血清筛查的各孕周中位数值、阳性率、假阳性率、假阴性率等。 2、 根据统计分析数据,适当调整筛查的各项参数,提高阳性病例捡出率及筛查效率,减少漏检率。 3、 确诊的阳性病例及假阴性病例,定期向省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4、 对确诊的阳性病例进行跟踪观察,了解胎儿引流产情况或新生儿情况,有条件时应保留引流产胎儿或新生儿照片。 核型分析的阅片、审片、报告发放制度 1 、 将显带的玻片放在显微镜下,用 1 0 倍物镜下寻找和观察中期细胞。 2 、 遇有合适的中期分裂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