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物权编:更好地保护你我的财产权利物权编:更好地保护你我的财产权利 姜浩峰 “这是一起典型的案例
由于我国物权法之前未就居住权做出明确规定,在审判实践中,往往显得裁判依据不足
”提及 20XX 年江苏南通发生的一起有关房屋居住权案,江苏凡创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范国刚律师不免感慨
20XX 年,南通小伙高先生据祖父遗嘱,取得了祖父生前于崇川区购得的房屋一套
然而,祖父续弦的老伴张女士拒绝搬出
原因是她无经济来源和其他住房,希望高先生和他父亲帮助申请廉租房后,才同意搬出
高先生将张女士告上法庭,请求判令张某菊立即迁出房屋,并承担案件的诉讼费
崇川区法院认为,高先生已实际领取产权证,为该房屋的产权人
据《物权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妨害物权或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做出判决,令张女士搬出
张女士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此后,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改判
在范国刚看来,改判更多考虑到公序良俗
今年 5 月 28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 20XX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包括物权法在内的一些民事法律同时废止假如未来再出现类似当年南通张女士涉及的案例,则判决很可能会比较好操作
因为《民法典》的物权编在用益物权部分增加一章,专门规定居住权的问题
范国刚律师向《新民周刊》记者解读道,比起即将废止的《物权法》来,《民法典》物权编中出现了一些新变化:创设居住权,保障特别群体权益;综合强化业主权利
同时,对于未来物业租售等领域来说,格式合同的效力认定将更为合理
漫画/ 崔泓 居住权不容忽视 南通张女士是在 20XX 年 11 月 2 日与高先生的祖父登记结婚的
两人共同居住在崇川区高先生 1993 年买的房屋内
20XX 年 7 月 22 日,高先生获得祖父遗嘱并在当天去公证处公证
20XX 年 6 月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