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次调频主动测试改造项目技术规范书招标方: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9 年 11 月2 1工程概况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国家电网公司要求和河南电网实际情况,对并网的煤电机组具备 “一次调频主动测试功能” 而进行的设备升级改造而提出的技术规范和说明。根据本次改造的目标, 投标方提供一次调频主动测试子站设备,并能够完成与调度主站的系统通讯功能。2总则1)本项目技术规范书(以下简称“技术规范书”)是为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濮阳豫能 )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要求和河南电网实际情况,并网的煤电机组需具备一次调频主动测试功能的所需的设备升级改造和工程技术服务而提出的技术规范和说明。本规范内容包括工程范围、设备性能、实施计划、试验、技术服务及其它事项。本技术规范书提供给设备提供方和技术服务方,作为其编写技术应答书和报价之用。2)技术规范书中提出的要求仅为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投标方必须仔细阅读技术规范书的全部条款, 并提供能完全满足本技术规范书要求的完整的系统及相应的技术服务。3)如果技术应答书中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方提供的设备(或系统)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技术应答书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有任何一项不符, 但在差异表中未作说明的,视为不响应技术规范。4)技术规范书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5)本技术规范书的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在合同技术谈判时协商确定,或以其它形式补充。6)在合同生效期间,下述文件与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双方确认的测试和验收文件,所有投标方对技术问题的澄清及招标方确认的文件。3 7)本技术规范书中建议的系统配置方案,投标方可参考采用。投标方应尽可能提出一个功能规范和性能指标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或者技术方案更先进合理的系统技术方案。 对于本技术规范书未能提出但投标方系统已具有的功能及技术性能指标,投标方可在其技术应答书中加以补充说明,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如果投标方认为本技术规范书所描述的功能、接口、性能等与目标系统要求有所不一致或部分要求不合理,可在响应原要求后给出建议方案。8)投标方应在技术应答书中具体说明所建议的技术方案、软件系统配置符合的有关标准 ( 包括国际、国内标准和专用标准) ,并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