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协议书 甲方(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派遣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派遣人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派遣与费用 第一条 派遣系指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将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下称派遣人员)派往甲方从事劳务的行为
第二条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派遣 人到甲方从事 工作
第三条 派遣人员的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岗位等由甲方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第四条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包括: 4
1、派遣人员的劳动报酬
2、 派遣人员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社会保险
(自派遣之日起由乙方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3、 劳务管理费
第 五 条 根 据 派 遣 人 员 的 数 量 , 甲 方每 月 支 付 乙方劳 务费 元
(其中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各项社会保险费、劳务管理费每人 元/月标准支付) 第二章 甲方的责任、义务与权利 第六条 甲方承担以下责任与义务: 6
1、尊重派遣人员的民族习惯,维护派遣人员合法权益
2、为乙方派往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并协助乙方工作人员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3、严格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及甲方制订(执行)的安全生产、行为规范、考核办法等管理规章制度应向派遣人员公开,并送乙方备案,以便共同监督执行
4、 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由于工伤事故造成伤、残、亡等,甲方应积极采取抢救措施,并及时将事故情况通报乙方,甲、乙双方共同对派遣人员的工伤事故进行处理
所发生费用由保险公司 承担,工伤保险以外 的所有 费用由甲方承担
5、甲方应于乙方派遣人员试 用期满 前5 个 工作日 ,以书 面 形 式 将派遣人员试 工情况通知 乙方(逾 期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