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调研报告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课题组 杨团执笔 2 0 0 8 年1 月6 日 2 0 0 7 年2 月至8 月,受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康复部委托,我们进行了北京市民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的项目调研。其目的是为贯彻北京市残联的十一五规划,摸清民办机构的基本状况和问题,探索扶持民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的政策和做法,促进我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一、调研的基本情况 1 、 调研对象的选择 开展调研面对的第一个难题,是如何框定调研的对象——民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 经初步摸底我们发现,首先,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作为一种机构的类型,很难找到清晰、明确的概念和边界。 这是因为,残疾人康复本身就是一个涉及范围十分广泛的复杂概念,从功能角度,有治疗与医疗康复、教育康复;从技能培训与扶助就业角度,有职业康复、职业训练;从融入社会的角度,有社会康复;从多样化服务手段的角度,有艺术康复、农疗和工疗等等。总之,从事这些服务的机构都可以称之为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 其次,何谓民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固然可以算作民办,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已经承包或者托管给个人,算不算?还有大量的按照工商法人登记的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仅仅是因为没有找到主管单位而不能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以及一些有一定规模、独立运营但是没有成为法人的服务实体,是否也应该纳入调研范围? 为了实现调研的目标,我们要求这次调研尽量不出现系统性疏漏,因而采取了广撒网、 细区分的方法,将上述所有不同类别的实体都纳入视野作初步统计。其结果是全北京市的民办残疾人康复服务实体约有 1 0 0 多个。经与市残联康复部讨论决定,将其中附属于医院的康复机构,康复工程组织以及家庭康复点去掉,留下了6 8 个机构以提供服务为主的各类机构作为本项目的调查对象。(见附表) 在市残联的大力协助下,我们发放了6 1 份问卷,回收 4 0 份,其中有效问卷为3 8 份,有效回收率达到 6 2 .3 %。为了搞清情况,课题组成员在收到问卷后,又用电话询问作了补充了解。同时,又在 3 8 家中选择了具有典型意义的1 2 家、加上已经倒闭的康新民办弱智儿童康复中心一家共 1 3 家做了个案调查。下表是本次调查机构的性质分布。 表一 受调查的6 8 家民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性质分布 业务主 管部门 民办非 企业单位 社会团体 自 收 自 支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