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8年江苏省高等学校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的通知各系(院)、部:开展高等学校品牌、特色专业建设,是优化专业结构,推进教学改革,加强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8年江苏省高等学校品牌特色专业遴选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08〕5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要求,学校决定组织申报2008年江苏省高等学校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设目标重点遴选建设教育教学理念先进、人才培养方案规范科学、专业特色建设成效显著、人才培养质量社会公认的品牌、特色专业,充分发挥示范效应,与精品课程、精品教材建设有机结合,与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有机结合,立体化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遴选原则1.坚持导向,强化建设
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的遴选,要有利于促进学校科学定位,办出特色,形成优势;有利于依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提升专业内涵,优化专业结构;有利于培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构建和谐社会急需的各类高素质人才
以品牌、特色专业建设,进一步增强高等教育的整体实力
2.突出重点,强化服务
根据学校的办学定位与发展优势,重点建设具有行业优势、区域优势和示范引领优势的专业,重点建设与江苏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密切相关的专业
以品牌、特色专业建设,进一步提升高等教育的服务能力
3.择优建设,强化成效
依据专业建设的整体水平、建设成效、社会声誉和社会需求,择优遴选,公平公正,宁缺毋滥
三、遴选条件品牌、特色专业应充分反映专业发展走向与建设水平,全面体现现代教育理念与思想,具有创新教学体系,拥有优秀教师团队,建有精品课程与精品教材,富有丰富的教学改革经验与成果
省级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应具备以下条件:1.教师队伍优
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梯队科学,整体素质高
教师个体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