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关于发布自然保护区管护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范的公告

关于发布自然保护区管护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范的公告_第1页
1/10
关于发布自然保护区管护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范的公告_第2页
2/10
关于发布自然保护区管护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范的公告_第3页
3/10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发布自然保护区管护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法律规范的公告12024 年 5 月 2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2024 年 5 月 2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发布<自然保护区管护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法律规范>的公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 环发[ ]137 号 为法律规范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现批准并发布环境保护行业标准<自然保护区管护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法律规范>。本标准为推举性标准。标准名称、编号和实施日期如下:<自然保护区管护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法律规范>(HJ/T 129- ),自 10 月 1 日起实施。标准信息可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站(.gov.cn)和中国环境标准网站(.org.cn)查询。本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特此公告。二○○三年八月十三日自然保护区管护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法律规范( HJ/T 129- -08-13 实施)前 言为了引导、限制、法律规范自然保护区管护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制订自然保护区管护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法律规范(以下简称”本法律规范”)。本法律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本法律规范由国家环保总局南京环境科学讨论所负责起草。本法律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32024 年 5 月 2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本法律规范为首次发布,自 10 月 1 日起实施。1 范围本法律规范规定了自然保护区管护基础设施建设的原则和技术要求。本法律规范适用于不同类型、不同级别自然保护区(含保护点和保护站)管护基础设施的建设。2 法律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经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本法律规范的条文。GB/T 14529 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则3 定义本法律规范采纳下列定义。3.1 自然保护区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别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体或者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别保护和管理的区域。3.2 管护基础设施指用于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科研、监测、宣传教育的基础设施,包括标桩、标牌、道路、保护区管理局(处)建筑物(含办公用房、生活辅助用房、实验室、资料室、标本室等)、保护管理站、哨卡、瞭望台和其它基础设施。4 总则4.1 自然保护区管护基础设施建设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有关规定,符合该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要求。4.2 自然保护区管护基础设施的建设必须同自然景观和谐一致,有利于生态系统、物种和自然遗迹的保护,体现地方风格和民族特色,不得破坏自然景观...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关于发布自然保护区管护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范的公告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