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大山乡计划生育和卫生服务中心 新 农 合 医 保 组 织 机 构 二0 一四年二月一日 大山乡卫生院医保组织体系 院长:杨登波 副院长:张绍平 副院长:黄成波 医保组副组长:刘寿艳 医保协助人:刘京京 医保监督负责人:张绍平 医保协助人:杨凤 办公室负责人:熊永翠 医保组成员:熊永翠、岑浪春、韦菊 医保协助人:魏光艳 医保宣传负责人:黄成波 医保协助人:周选刚 医保质量负责人:陈邦刚 医保协助人:孙育花 医保门诊负责人:韦菊 大山乡计划生育和卫生服务中心领导小组 工作职责 一、院长: 1.在上级的领导下,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全面负责医院管理工作,包括医疗、教学、科研、预防、行政、人事、财务、后勤和基建等工作。 2.领导制定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改革方案,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 3.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深入门诊、病房查房,对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4.负责组织、检查临床教学、人才培养和业务技术学习。 5.负责审议医院重要科研计划,鼓励科室开展科研项目,积极支持新技术新项目的引进和开展。 6.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改进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开展优质服务,促进医院精神文明建设。 7.经常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8.根据国家人事制度,组织领导对医院工作人员的考核 、任免 、奖 惩 、调 配 及 提升 等工作。 9.加强对后勤工作的领导,检查督促财务收 入开支,审查预决 算 ,对开支较 大 的物 资 采 购 计划要严格 审查把 关 ,关心职工,创 造 条 件 改善职工生活 和福 利 设施 。 10.及时研究处理职工及人民群众对医院工作的意见。 11.因事外出或缺勤时,应指定一名副院长代行院长职权 二、副院长: 1.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全院的医疗业务、药事、设备、教学、科研等工作。 2.负责领导制定业务建设、教学、科研规划、工作计划以及医疗制度、医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或院长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并定期检查总结。 3.经常深入科室查房,及时解决临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对疑难、急危重病人的会诊、讨论、抢救工作,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4.负责督促制定临床教学计划和人才培养计划,组织全院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学习,经常检查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