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日照市城市空气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日政办字〔2009〕26号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城市空气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日照市城市空气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九年四月二日日照市城市空气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建成区空气环境质量,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空气环境热点问题,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为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和第二届全国水上运动会营造良好的赛事环境,市政府确定组织实施城市空气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今年年底前,确保所有工业污染源废气达标排放,扬尘和机动车排气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市区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主要污染指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年空气质量良好率达到95%以上
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我市空气质量逐年改善
二、整治内容和责任分工整治范围为市区建成区,重点整治市政府广场、日照港集团公司第一生活区、山海天教授花园、职业技术学院、东港环保分局、岚山环保分局和金马集团等7个空气自动监测点位周边的工业废气污染源,交通道路,矿砂、煤炭等物料堆场、货场,物料及渣土运输,建筑工地,拆迁及市政工程工地,裸露地面,汽车尾气等
(一)扬尘污染防治
道路扬尘污染控制
(1)由各区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牵头,相关部门联动,按照扬尘污染控制措施要求,开展道路扬尘污染治理行动
2009年6月底前,建成区内的道路扬尘污染基本得到控制
(2)加强路面保洁和洒水抑尘工作
增加道路清扫、洒水抑尘作业频次,适当进行夜间全覆盖冲刷
(3)对重点路段和施工工地集中地区,强化控制措施
增加冲刷道路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