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大全1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总承包项目部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一、预算合约部在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时,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甲、乙双方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二、分包商必须服从总承包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接受项目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三、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临时用电、防水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四、技术部门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管理、检查、监督:1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6 拆除、爆破工程;2 土方开挖工程; 7 电梯井操作平台;3 模板工程; 8 室外悬挂物料转运平台4 起重吊装工程; 9 外挂架操作平台。5 脚手架工程; 10 室外爬架、外用电梯、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11、夜间及风雨天施工,必须有旁站人员,即领工员。五、工程施工前,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危险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出详细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定。六、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孔洞口、基坑边沿以及有毒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2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存放处等危险部位,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七、建筑物内,不得存储易燃易爆物品和安排、设置员工宿舍。八、消防用水不得作为施工用水或生活用水使用。施工用水或生活用水应单独设置安装。九、. 本制度解释权由总承包部安保部负责,制度自出台颁发之日起在项目部内部施行。总承包项目部劳务管理制度一、 为进一步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保护职工在施工中不受人身损害,保证工程施工生产的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二、施工队录用制度1、外埠施工队伍进京施工,必须有进京施工许可证,与总承包部签订劳务合同。2、外埠施工队伍依据劳务合同中有关条款,办理完善相关手续并经核查符合北京市劳动部门用工规定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三、安全管理规定1、施工队伍在进场之日内,必须将以下资料报总承包项目部安保部备案存档。1.1<安全施工许可证>,特别工种操作证;1.2<施工企业资质>;1.3 施工队伍负责人、各管理人员的岗位证书,组织管理机构,联系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