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XXXX 公司员工守密协议 1. 一般性规定广西 XXXX 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X”)是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织的企业。我作为 XXXX 的雇员,鉴于 XXXX 在雇佣期间向我支付酬劳,我将尽最大努力使 XXXX 获得最大的利益,并保证无论是雇佣期间还是离职后,不做损害XXXX 利益的事情。2. 守密在聘用期间的任何时候和以后,我将不向 XXXX 以外的任何人透露下列信息,或为我在 XXXX 的工作以外的任何其它目的使用下列信息: (1) XXXX 任何保密或专有的有关技术、财务、销售、制造、包销或其它的技术信息或商业信息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概念、专门技术、工序、方法、系统、设计、成本数据、计算机程序、公式、开发、进行中的工作、客户和供应商; (2) XXXX 任何从第三方取得并有义务将其作为保密或专有的信息; (3) 使用 XXXX 内部的电子邮件系统或其它方式在 XXXX 内部传阅的任何保密或专有的信息。 我也不会向 XXXX 内部有必要知悉人士以外的任何其它人透露任何专有或保密的信息。假如我对有关构成该等保密或专有的信息或商业秘密、或对于向 XXXX 内部有关人士(如有)透露该等保密或专有的信息或商业秘密存有疑问,我将向 XXXX 公司的总经理咨询。 3. 发明转让对于我受 XXXX 聘用期间,我单独或与他人共同构思、开发或实践的任何发明、发现、设计、开发成果、改进、享有版权的书面材料和商业秘密(统称“发明”),我将即时、全部地向 XXXX 透露。按本协议的目的,“发明”不应包括下列发明、发现、设计、开发成果、改进、享有版权的书面材料和商业秘密,对它们我能够证明: (1) 它是全部在我个人的时间内开发的; (2) 没有使用任何 XXXX 的设备、物资、设施、服务或商业秘密信息进行开发; (3) (i)它与 XXXX 的业务没有直接关系;或(ii)它与 XXXX 实际的讨论开发或可证明预期的讨论开发没有关系; (4) 它并非在我为 XXXX 执行的任何工作时产生的。 对于享有专利的内容,我承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与“发明”有关的专利申请权和任何专利权应归 XXXX 所有。我同时承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和(假如是软件)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我使用 XXXX 的物资和技术资源单独或与他人共同创作的一切工程设计图纸、产品设计图纸和它们的说明、计算机软件以及其它职务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