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主讲嘉宾:丁乐文 女士 课程主题:劳动争议实战案例分析培训地点:暨南大学管理学院 培训时间:2024 年 11 月 24 日 14:00-17:30主讲嘉宾:一、 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电子邮件是间接证据,必须和其它证据配合使用(法官会问平常工作是否使用电子邮件,假如劳动者否认平常沟通用电子邮件,则该证据为无效:1、 建议企业在员工办理入职手续时即对其本人的电子邮箱地址进行签名确认;2、 假如员工劳动合同签名(如大部分劳动合同规定要用正楷填写)与员工日常签名不符(日常签名有很多个性化的书写),则要求员工对两类签名进行约定、比如以及签字确认,假如两类签名的差异太大,司法鉴定是无法做出准确鉴定的;3、 假如员工同时使用中、英文签名的,则要对中、英文签名的样式进行签字确认;二、 案例分析 1:员工不辞而别,公司又未实行任何措施的,该注意什么:对于此类案件,法院要企业证明员工自动离职,假如企业能够证明员工未正常出勤,员工自己必须得证明有按时出勤,等于就把举证关系从企业转移到了员工身上。建议:当企业发现员工未来公司上班:1、第一时间要打电话(同时开启录音系统)通知该员工;假如该员工使用的是实名制手机,或者在填写入职资料时有签名确认该号码是其本人的,该方式有效;2、如员工关机或不接电话,则要考虑书面送达:书面送达不建议寄挂号信,要寄特快专递,可以将信件大意(如:请在何时回公司解释为何旷工,说明情况,否则视为严重违纪,公司将处理)写在快递单上;同时要区别复印纸与复写纸的概念:复写纸(无碳)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复印纸如无原件做对比,则无法律效力;选择邮递公司的时候要注意,中国邮政是中国唯一合法注册的邮递公司,其他邮递公司只不过将快递的资料像货物一样寄出),要其开具送达回执(其他的快递公司开具的送达回执没有法律效力),拒收视【案 情】A 公司技术人员小李与公司签有专项技术培训协议,小李尚在约定的服务期内,在未履行任何离职手续的情形下自行离开 A 公司,A 公司也未实行任何措施。三个月后,小李从 B 公司离职后提起仲裁,称 A 公司是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 A 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A 公司辩称:小李是旷工,不属于非法解除。【法院裁决】A 公司败诉,继续履行与小李的劳动合同。【冤在哪?】程序?证据?丁乐文顾问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劳动保障报》报社法律事务中心华南区域办公室首席顾问,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