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材料价格上涨论文建筑合同履行论文:材料价格上涨引发的建筑合同履行问题及相应对策近年来,建材价格波动很大,全国基本建设项目中所用的例如钢材、水泥、沙石等主要建筑材料价格大幅上涨,2024 之后甚至出现材料涨价潮,而由价格剧烈变动引发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也不断增多
一、三种合同计价方式《建筑法》第十八条规定,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
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价可以采纳以下方式:(一)固定价
合同总价或者单价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不可调整
(二)可调价
合同总价或者单价在合同实施期内,根据合同约定的办法调整
(三)成本加酬金
上述第二种合同计价方式(可调价)即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可以根据约定,随资源价格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价格
采纳这种计价方式的合同,要求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就“可调”具体范围、内容和调整方式进行约定
《示范文本》对风险进行了具体列举: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3、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8 小时;4、 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以上 4 种基本上已经包含了在建设工程履行过程中会出现的风险,因此,双方完全可以将材料价格上涨因素在合同中加以约定,共同承担合同风险
由此引发的纠纷也因合同有约定而相对比较容易解决
上述第三种合同计价方式(成本加酬金)是指合同价款由建筑产品的生产成本加上承包人的利润所构成
其中成本是按现行计价依据以合同约定的方法计算,酬金按工程成本乘以通过竞争确定的费率计算
这种计价方式具有灵活和动态的特点,也正因为如此,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任何风险包括材料价格的涨跌等都可以在工程造价中得到完整反应,因此,在此种计价方式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