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 一、雨水利用的总体要求 1 . 雨水利用的目标、系统类别见表 1 雨水利用的目标和系统类别 表 1 2 . 雨水利用径流量 (l)雨水利用与控制径流总量可根据式(1)简化计算: (1-1) 式中 W — 雨水设计径流总量( m3); ψc — 雨量径流系数,按表 2 取值; hy — 设计降雨厚度(mm); F — 汇水面积(hm2)。 其中 径流系数 表 2 式中的设计降雨厚度 降雨厚度以日为单位计算。降雨厚度资料应根据当地近期l0 年以上降雨量统计确定,各地常年最大24h 降雨厚度参见图1。 (2)设计降雨重现期 雨水入渗系统不宜小于2 年。 雨水收集回用系统宜为1~ 2 年。 雨水调蓄排放系统宜为2 年。 (3)汇水面积 汇水面积为小区内的所有硬化面面积,包括屋面、路面、广场、停车场等。另外,景观水体面也包括在内。 汇水面积按汇水面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即按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的要求执行。 (4)雨水设计流量应按照下式来计算 Q=ΨmqF (1-2) 式中 Q —雨水设计流量(L/s); Ψm — 雨量径流系数; q — 设计暴雨强度(L/(s·hm2)); F — 汇水面积(hm2)。 公式(1-1)雨水利用与控制径流总量为汇水面上在设定的降雨时间段内收集的总径流量;公式(1-2)雨水设计流量为汇水面上降雨高峰历时内汇集的径流流量。 二、雨水收集回用 1 . 雨水收集回用设施的构成与选用 雨水收集回用设施的构成与选用 表 3 图 2 雨水收集回用系统组成示意 2 . 回用雨水的水质标准 回用雨水的 CODCr 和 SS 指标应满足表 4 的规定,其余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雨水处理后 CODCr 和 SS 指标 表 4 当处理后的雨水同时用于多种用途时,其水质应按最高水质标准确定。 3 . 雨水收集系统 (1)屋面雨水收集系统的设计和计算可按雨水排除系统方法,但需注意以下不同点: 1)屋面雨水系统中设有弃流设施时,弃流设施服务的各雨水斗至该设施的管道长度宜相近。 2)当雨水蓄水池设在室内时,雨水收集管道上应设置能重力排放到室外的超越管,超越转换阀门宜能实现自动控制。 (2)向室外蓄水设施输送屋面雨水的室外输水管道,可用检查口替代检查井,管道设计流量的降雨重现期可按雨水蓄水池的设计重现期取值。 (3)向景观水体排水的室外雨水排水系统,管道系统的设计与计算可按室外排水系统的方法处理。 4 . 初期径流雨水弃流 (1)弃流设施的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