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第一章基本规定 第一节 总则、术语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 2、应用范围:“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3、与其他标准规范的关系 施工质量验收只是基本建设中的一个环节,他还受制于很多相关法律、法规、管理标准、规定的约束。 《统一标准》是一本高度概括的指导性标准,因此无法单独应用,只能与各专业的验收规范配合使用,才能完成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二、术语: 1、术语的重要性:常用术语共 17条,分以下三类介绍。 2、工程质量类术语:检验可分“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以区别其重要性。 3、验收类术语 “验收”是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建筑工程质量合格与否所做出的确认。而“评定”则是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价的行为。 4、再验收类术语:将“返修”、“返工”进行严格定义并列入术语。 第二节 基本检验规定 一、现场质量管理 1、质量管理的要求 任何施工单位及其施工现场,作为质量管理的最起码要求,必须做到”三有”,即“有标准”、“有机构”、“有制度”。 2、检查表格的填写 : 在统一标准中给出了相应的检查记录表 检查项目共 11项,是表格的主要部分。 (1)各种施工规范;(2)各种管理制度;(3)各种施工文件; (4)落实情况; 二、施工质量控制:这就是进场验收、工序检查和交接检验。 1、进厂验收;主要有三种形式: (1)产品(材料)合格证; 一般材料应根据定货合同和产品的出厂合格证进行现场验收。 (2)产品(材料)的复检; 除检查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以外,还应抽样进行复验。 (3)监理检查认可 进场验收的最后一道关口是监理工程师的检查认可,当没有监理时建设单位的技术负责人也可以。 2、工序检查:生产者的自行检查评定非常重要,是验收的基础。 检查后,应填写检查表格作为将来验收的依据。监理工程师也应对于其中比较重要和关键的工序作随机抽查以加强质量控制。 3、交接检查 标准规定,不同工种(工序)交叉时,前一工序的质量必须通过交接验收得到确认,并形成记录,表明以前各工序质量可以保证。 三、施工质量验收:有关施工质量的验收,按以下十个方面分别要求: 1、标准规范;2、设计文件;3、人员资格;4、自检评定; 5、隐蔽工程验收;6、检验批的验收;7、见证检测;8、实体检测;9、检测质量;10、观感质量; 施工质量只有满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