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医保报销委托书 一、住院报销 首先要确定住院的医院是否是定点医院,无论在哪个地方。不是定点医院的不能报销 其次要准备以下材料: 1、医保卡复印件(正反面)一张 2、发票原件 3、明细清单 4、诊断证明书或出院小结(加盖医院公章) 注: 1、每人的材料根据以上顺序排放装订在一起。 2、如是寒暑假住院的需特别说明(住院时间、地点),另附一张小纸条订在第一页,由学生处开证明。不是学校安排的实习,自己在非户籍外地区住院的不能报销。 二、门诊的需等社保局 4 月拨款到学校才可报销。 关于办理参保大学生校外门诊医药费报销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21 字号:大中小【打印】 为了做好参保大学生校外门诊医药费报销的工作,根据《合肥工业大学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合工大政发[2024]136 号)文件精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保大学生校外门诊医药费报销,原则上由本人到现场报销,特别情况委托他人,须出具由报销人签授的委托书,方可代为报销。 2.参保大学生校外门诊医药费报销,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校医院转诊单(急诊除外)、定点医院门诊发票、病历、学校交费的农行卡,否则无法报销。 3.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学生报销按保险年度进行,每年报销两次,年度限额为 2024 元。学生本次所报医药费发票期限:2024 年 4 月 1 日--2024 年 9 月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0 日。请于以下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办理。 4.报销时间地点:上午:8:00—11:00 下午:2:30---5:00 2024 年 10 月 13 日屯溪路校区校医院医保办 2024 年 10 月 14 日翡翠湖校区翡翠湖校区校医院一楼 5.咨询电话:xxxx 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全体学生,并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校医院 2024 年 9 月 20 日 医保企业版报销操作说明(V2.4.8) (仅限我中心单位参保人员,我中心为社会保险费收缴服务的代办机构,报销时间相对较长。请各参保单位注意!) 1、没有“上传标识”的单据录入具体操作步骤及流程如下: 2、有“上传标识”的单据录入具体操作步骤及流程如下: 3、诊疗费的录入: 录入身份证号点击查询→ 保存 4、录入报销单据的前提及注意事项: ★确定单位信息及报销人的信息必须在数据库中; 单位的数据采集(普通单位版)必须升级到 V2.4.6 版本。 ★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参保人员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必须出示《北京市医疗保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