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古典贸易保护理论产生的背景19 世纪中叶, 英国经济实力达到顶峰时,曾通过修改 “航海条例 ”和废止 “谷物法 ”,提出了(包括鸦片在内的)自由贸易,但在当时同中国的贸易中却是由东印度公司独家垄断。美国和德国则因国力不敌英国,分别采取了汉密尔顿(1791)和李斯特( 1841)的贸易保护理论和政策, 并利用了第二次产业革命和世界经济增长的有利时机,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就赶上和超过了英国。 当英国的世界经济领先地位丧失时,随即在 20 年代初通过 “染料法 ”和“工业保护法 ”,放弃了自由贸易政策。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虽然从 1947 年开始的日内瓦回合到 1995 年结束的乌拉圭回合,在关贸总协定的范围内,通过多边谈判导致了各成员国特别是发达国家关税的削减,促进了贸易自由化的发展。但是,当日本、德国以及一些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依靠适当的贸易保护而迅速地强大起来,在某些方面赶上和超过了美国,在同美国的贸易中占有了更多的贸易利益时,美国又祭起了贸易保护的大旗,在关税已经降低的同时,非关税壁垒成为主要的保护手段。1) 汉密尔顿的保护贸易学说18 世纪,美国独立之初,经济上仍受英国控制,美国以南部的棉花小麦等农产品与英国的工业品交换,但是由于工业基础落后,难于和英国竞争。早在美国独立后不久的1791 年,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作为美国独立后的首任财政部长, 在向国会提出的 《关于制造业的报告》中就说明了保护制造业的必要性及措施,该文献被视为保护贸易理论的经典文献。汉密尔顿认为实行产业保护的必要性主要有:(1)促进社会分工; (2)推广机器使用;(3)促进就业; ( 4)吸引外国移民; (5)人尽其才,鼓励进取; ( 6)保证农产品销路。他总结性地认为,创造出一个新的国内市场远胜过国外市场。汉密尔顿认为实行贸易保护的主要措施有:( 1)实行保护贸易关税, (2)禁止进口或限制进口;( 3)禁止原材料出口; (4)实行出口补贴或出口奖励制度;(5)对以进养出者,实行进口免税或退税; (6)鼓励新的工业发明; (7)引进外国专利权。此后,美国逐步提高保护程度,作为主要保护手段的关税不断提高,从 1798 年的 5─15%提高到 1828 年的 45%、1890 年的 49.5%和 1931 年的 53.2%[1] 。此外, 1807 年还公布了禁运法案及保护关税税则。19 世纪初,美国开始工业革命,为了抵御英国工业品的竞争,扶植国内工业的发展,美国不断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