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告2011年第18号发布《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文号】公告2011年第18号【发布日期】2011-04-12为规范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经营活动,保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诚信的电子商务交易环境,商务部制定了《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现予以发布。附件: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附件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目录前言引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3.1电子商务3.2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3.3平台经营者3.4站内经营者4.基本原则4.1公正、公平、公开原则4.2业务隔离原则4.3鼓励与促进原则5.第三方交易平台的设立与基本行为规范5.1设立条件5.2市场准入和行政许可5.3平台经营者信息公示5.4交易平台设施及运行环境维护5.5数据存储与查询5.6制订和实施平台交易管理制度5.7用户协议5.8交易规则5.9终止经营5.10平台交易情况的统计6.平台经营者对站内经营者的管理与引导6.1站内经营者注册6.2进场经营合同的规范指导6.3站内经营者行为规范6.4对交易信息的管理6.5交易秩序维护6.6交易错误6.7货物退换6.8知识产权保护6.9禁止行为7.平台经营者对消费者的合理保护8.平台经营者与相关服务提供者的协调8.1电子签名8.2电子支付8.3广告发布9.监督管理9.1行业自律9.2投诉管理9.3政府监管前言本规范的全部技术内容为推荐性。本规范的制定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000年第292号)、商务部《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19号)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2010年第49号)的规定,并总结电子商务实际运作经验制定的。本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引言电子商务服务业是以信息技术应用和经济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社会全局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引领带动作用的新兴产业。中国电子商务正处在高速发展时期。加强电子商务标准化建设,对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在电子商务服务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不仅沟通了买卖双方的网上交易渠道,大幅度降低了交易成本,也开辟了电子商务服务业的一个新的领域。加强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服务规范,对于维护电子商务交易秩序,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为规范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经营活动,保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诚信的交易环境,保障交易安全,促进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制定本规范。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和经营活动的行为规范,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商务部负责对本规范的解释。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规范起草过程中参考了下述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000年第292号)(2)商务部《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19号);(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2010年第49号);(4)国家标准《电子商务模式规范》(SB/T10518-2009);(5)国家标准《网络交易服务规范》(SB/T10519-2009);(6)国家标准《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GB/T18769-2003);(7)国家标准《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服务及其等级划分规范B2B\B2C电子商务服务平台》(GB/T24661.2-2009);(8)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相对于上述文件,本规范突出表现出两方面的特点:(1)规制的重点不同。本规范专注于对主体的管理,规制交易主体之间的关系,并从法律角度提出规范的条款。(2)写作的方法不同。本规范没有对第三方交易平台的所有行为进行详细的规定,这主要是因为现有文件已经对电子商务交易活动作了详细的、静态的规定。本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