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扣除六项详解以及操作步骤附后一、子女教育1、起止时间:(1)学前教育:子女年满 3 周岁的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2)全日制学历教育: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的入学当月——教育结束当月2、享受条件:(1)子女年满 3 周岁以上至小学前,不论是否在幼儿园学习;(2)子女正在接受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3)子女正在接受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上述受教育地点,包括在中国境内和在境3、标准方式:(1)每个子女,每月扣除 1000 元。多个符合扣除条件的子女,每个子女均可享受扣除。(2)扣除人由父母双方选择确定。既可以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父母分别扣除 500元。(3)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二、继续教育1、起止时间:(1)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教育结束的当月(2)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48 个月。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上载明的发证(批准)日期的所属年度,即为可以扣除的年度。需要提醒的是,专扣政策从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实施,该证书应当为 2019 年后取得三、住房贷款1、享受条件(1)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而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2)首套住房贷款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是否符合政策,可查阅贷款合同(协议),或者向办理贷款的银行、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咨询。2、起止时间:(1)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但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240 个月3、标准方式:(1)每月 1000 元,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 240 个月(2)扣除人: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变四、住房租金1、享受条件在主要工作城市租房,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没有自有住房;(2)已经实际发生了住房租金支出;(3)本人及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没有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也就是说,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两项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2、起止时间(1)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租赁期结束的当月;(2)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行为终止的月份为准。3、标准方式(1)直辖市、省会(首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