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固废基本知识上( 1-25 条)一、基本知识1.什么是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对危险废物的含义应当把握以下几点:(1)危险废物是用名录来控制的, 凡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种类都是危险废物,要有特殊的防治措施和管理办法。(2)虽没有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但是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废物中某有害、有毒成分含量超过标准限值则认定为危险废物。(3)危险废物的形态不限于固态,也有液态的,如废酸、废碱、废油等。(4)废弃的放射性物质不归类为危险废物,应按照《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进行管理。2.危险废物有哪些特性?根 据 《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 , 危 险 废 物 主 要 有 腐 蚀 性(Corrosivity ) 、毒性( Toxicity ) 、易燃性( Ignitability ) 、反应性( Reactivity, )和感染性( Infectivity ) 。3.什么是危险废物的腐蚀性?腐蚀性是指易于腐蚀或溶解组织、金属等物质,且具有酸或碱性 的 性 质 。 根 据《 危 险 废 物 鉴 别 标 准 腐 蚀 性 鉴别》(GB 5085.1-2007 )规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体废物, 属于腐蚀性危险废物。( 1)按照 GB/T15555.12-1995 (固体废物腐蚀性测定玻璃电极法)的规定制备的浸出液,PH≥12.5,或者 PH≤2.0;(2)在 55℃条件下,GB/T 699 (优质碳素结构钢)中规定的 20 号钢材的腐蚀速率≥ 6.35mm/a 。4.什么是危险废物的毒性?危险废物的毒性分为急性毒性和浸出毒性。急性毒性是指机体(人或实验动物 )一次 (或 24 小时内多次 )接触外来化合物之后所引起的中毒甚至死亡的效应。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 (GB5085.2-2007 )的规定,按照规定的试验方法,将(1)经口摄取:固体的半数致死量≤200mg/kg , 液体的半数致死量≤500mg/kg ; (2)经皮肤接触:半数致死量≤ 1000mg/kg ; (3)蒸气、烟雾或粉尘吸入:半数致死浓度≤ 10mg/L 的废物定义为具备急性毒性特性的危险废物。浸出毒性是指固态的危险废物遇水浸沥,其中有害的物质迁移转化,污染环境,浸出的有害物质的毒性称为浸出毒性 。 根 据 《 危 险 废 物 鉴 别 标 准 浸 出 毒 性 初 筛 》GB5085.3-2007 )的规定,按照 HJ/T 299 (固体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