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素质要求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主要是考察考生的基本的专业素质、能力和外在的个性气质,简言之能说会写特长好,有以下七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一,较为标准、规范的普通话基础 能够用较标准的普通话交流表述思想意见;有声语言是广播电视传播的重要媒介,也是编导主要的工作手段。因此,报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具备教清晰的口齿和圆润的嗓音条件是必要的。清晰的口齿包括唇、舌、齿等运用的灵活、有力;发音部位、发音方法的到位、正确;发音咬字不含混、不秃噜、不吃字等等。圆润的嗓音,包括音质悦耳集中且有一定的明亮度和声音弹性,有较自如的气息状态,包括声音不干、不涩、不沙、不哑、不噪、不弱等要求。 二、要有良好的表述能力。 会编讲故事,在较短时间里有构思、结构、创意及文字的表达能力);能够就某一话题和现象即兴评述,讨论评点。 第三,热爱影视艺术和拥有较强的艺术鉴赏力 没有热爱就没有兴趣,就不会有活力和创造力、持久性。没有足量的观影经验,影视的鉴赏能力就不会提高,难以很好的理解、分析作品。 三,清晰的口齿和圆润的嗓音条件。 四,较好的语言感受能力和表达能力。 考生应具备透过文字语言表面感悟文字语言深层意蕴的能力,对所播和所说的内容都应做到有感而发,情动于衷,深情并茂地表达,做到言之有物、言之有感、言之有序、言之有声、言之有色、言之有味,具有较强的感染力。 五,较敏锐的思维能力和应变能力。 通过考试,还要考察考生的思维品质与应变能力。如:在短时间内迅速理解并驾驭文字语言的能力;在短时间内迅速组织语言,构成腹稿提纲,并状态自如地加以表达的能力;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回答主考的提问、灵活应变的能力;以及强行记忆的能力等。 六,较好的形象气质条件和综合文化素质。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学生是未来的广播电视播音员、节目主持人。特别是电视播音工作者,其容貌、形象、气质、身材等因素就更为重要。因此,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对考生形象、气质等条件的要求相对也要高一些。对形象的基本要求是“上像”,气质的基本要求是不俗,性格较为开朗外向,表现力较强,敢于表现自己,容易接受外界事物。整体形象上要落落大方,有亲和力。总之,考生通过各项考试要能够体现出较出色的综合文化素质和可持续发展的专业潜质及可塑性。 七、较好的才艺 对于播主考生而言,多才多艺、良好的艺术特长也能让人眼前一亮,如会表演、说相声、能模仿、唱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