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4 月1 日 发布 2014年4 月1 日 实施 CNAS-CL49 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 在痕迹鉴定领域的应用说明 Gu idance on the Application of Accreditation Criteria for the Competence of Forensic Units in the Field of Marks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CNAS-CL49:2014 第 1 页 共 7 页 2014 年4 月1 日 发布 2014年4 月1 日 实施 前 言 痕迹鉴定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S)对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的认可领域之一。痕迹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刑事科学与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该领域涉及痕迹物证的发现提取、固定保全、检验鉴定等活动,寻找鉴定对象客观的真实性、完整性。由于痕迹鉴定涉及的范围广(人或人借助工具及动物活动的四维空间都是痕迹鉴定的范围),取样条件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因此本文件只对痕迹鉴定领域常规项目 /参数作应用说明。 本应用说明是CNAS 根据痕迹鉴定领域的特性对CNAS-CL08:2013《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所作的进一步说明,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因此,本应用说明采用针对CNAS-CL08:2013《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的具体条款提出应用说明的编排方式,故章节号是不连续的。 本应用说明应与CNAS-CL08:2013《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同时使用。 CNAS-CL49:2014 第 2 页 共 7 页 2014 年4 月1 日 发布 2014年4 月1 日 实施 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 在痕迹鉴定领域的应用说明 1 范围 1 .2 本应用说明适用于CNAS对所有从事痕迹鉴定领域鉴定活动的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的认可。 2 引用标准、术语和定义 2 .1 引用标准 本应用说明主要参考和引用了CNAS-CL08:2013《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的相关内容。 2 .2 术语和定义 本应用说明使用CNAS-CL08:2013《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中给出的相关术语和定义。 3 通用要求 3 .1 公正性 3 .2 保密性 3.2.1 鉴定机构应制定保护客户机密信息的政策或程序文件。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应对鉴定过程中获得的信息保密,包括:国家机密、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秘密。因法律规定所进行的强制性鉴定,鉴定结果只能报告委托方。 3 .3 独立性 4 管理要求 4 .1 组织 4.1.6 鉴定机构应: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