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4 月1 日 发布 2014年4 月1 日 实施 CNAS-CL49 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 在痕迹鉴定领域的应用说明 Gu idance on the Application of Accreditation Criteria for the Competence of Forensic Units in the Field of Marks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CNAS-CL49:2014 第 1 页 共 7 页 2014 年4 月1 日 发布 2014年4 月1 日 实施 前 言 痕迹鉴定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S)对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的认可领域之一
痕迹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刑事科学与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该领域涉及痕迹物证的发现提取、固定保全、检验鉴定等活动,寻找鉴定对象客观的真实性、完整性
由于痕迹鉴定涉及的范围广(人或人借助工具及动物活动的四维空间都是痕迹鉴定的范围),取样条件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因此本文件只对痕迹鉴定领域常规项目 /参数作应用说明
本应用说明是CNAS 根据痕迹鉴定领域的特性对CNAS-CL08:2013《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所作的进一步说明,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
因此,本应用说明采用针对CNAS-CL08:2013《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的具体条款提出应用说明的编排方式,故章节号是不连续的
本应用说明应与CNAS-CL08:2013《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同时使用
CNAS-CL49:2014 第 2 页 共 7 页 2014 年4 月1 日 发布 2014年4 月1 日 实施 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 在痕迹鉴定领域的应用说明 1 范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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