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论表一、法律关系自然人ﻩ自然人(中国人、外国人、无国籍人);自然人性质的特定主体主体ﻩ机构、组织ﻩ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党和社会团体国家权利内容义务ﻩ积极、消极物自然物、人造物、一般等价物非物质财富ﻩ知识产品、道德产品客体行为人身表二、法律事实分类ﻩ内容ﻩ标准绝对事件(自然现象)事件ﻩ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相对事件(社会现象)合法行为(等)行为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违法行为(等)表三、法的形式形式制定机关注意要点宪法全国人大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大——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就有关问题作出规范性决议或者决定,与法法律人大常委会——其他法律律具有同等地位和效力法规行政法规ﻩ国务院地方性法规ﻩ“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省;省会、特区、较大的市(1+3)部门规章ﻩ国务院各部委ﻩ行政规章在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仅起参照作用”规章ﻩ政府规章除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外,还不得与上地方政府规章ﻩ地方人民政府级和同级地方性法规相抵触效力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排序提示自治区法规、特别行政区法、国际条约也属于法的形式表四、法的分类划分标准ﻩ法的分类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创法成不成)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那(内)三小子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本太普通)根据法的内容划分(内容很诚实)ﻩ实体法和程序法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小三一般法和特别法长的特别一般)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划分(祖国)国际法和国内法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目的是为了开公司)ﻩ公法和私法表五、经济仲裁适用ﻩ“平等主体”“合同纠纷”“财产权益纠纷”适用范围不适用《仲裁法》劳动争议、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不能仲裁ﻩ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人身)原则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仲裁裁决ﻮ自愿、公平、独立仲裁、一裁终局不按行政区划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