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水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版)

《水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版)_第1页
1/6
《水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版)_第2页
2/6
《水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版)_第3页
3/6
水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2015 年修订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水电工程建设管理,规范验收工作,保障水电工程安全及上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核准(审批)水电站项目。其他水电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水电工程验收包括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 阶段验收分为工程截流验收、蓄水验收和水轮发电机组启动验收。截流验收和蓄水验收前应进行建设征地移民安置专项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在枢纽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工程决算和工程档案专项验收的基础上进行。 第四条 水电工程在截流、蓄水、机组启动前以及工程完工后,必须进行验收。 第五条 水电工程验收工作,应当做到科学、客观、公正、规范。 第六条 国家能源局负责水电工程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省级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 内 水电工程验收的管理、指 导 、协 调 和监督。跨 省(自 治 区、直 辖 市 )水电工程验收工作由 项目所 涉 及省(自 治 区、直 辖 市 )的省级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共 同 负责。 各 级能源主管部门按 规定权 限 负责和参与本行政区域 内 水电工程验收的管理、指 导 、协调 和监督。 第七 条 工程蓄水验收、枢纽工程专项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由 省级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并 委 托 有资 质单 位 作为验收主持单 位 ,组织 验收委 员 会 进行。省级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也 可直 接 作为验收主持单 位 组织 验收。 工程截流验收由项目法人会同工程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验收委员会进行;水轮发电机组启动验收由项目法人会同电网经营管理单位共同组织验收委员会进行,具体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 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工程决算和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按相关法规和规定办理。 第八条 水电工程验收的主要依据是: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有关规定; (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程规范与技术标准; (三)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 (四)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及概算调整等文件; (五)工程建设的有关招标文件、合同文件及合同中明确采用的质量标准和技术文件等。 第九条 项目法人应组织协调设计、施工、监理、监测...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水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版)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