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准化的基本述语(1)标准,为了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的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2)标准化:为了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现实问题和潜在问题制定共同使用的和重复使用的条款的活动。(3)规范性文件:为各种活动或其结果提供规则,导则或规定特性的文件。(4)条款:规范性文件内容的表达方式,一般采用陈述,指示、推荐或要求的形式。(5)技术规范:可以是标准、标准的一部分或与标准无关的文件。规定产品、过程或服务应满足的技术要求的文件。(6)规程:可以是标准、标准的一部分或与标准无关的文件。为设备、构件或产品设计、制造、安装、维护或使用而推荐惯例或程序的文件。(7)法规:由权利机构通过的有约束力的法律性文件,(8)技术法规:规定的要求的法规,它或者直接规定技术要求,或者通过引用标准、技术规范。(9)体系: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一组要素。(10)标准体系:一定范围内的标准按其内联系形成的科学的机整体。(11)标准体系表:在一定范围内的标准,按其内在相互关系绘制成的,能够反映标准体系特性的图表。(12)标准样品(实物标准):具有准确的标准值、均匀性和稳定性并具有一种或多种性能特征。2.标准的分类和标准体系2.1标准的分类标准化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标准为适应不同的要求从而构成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为便于研究和应用,人们从不同的角度和属性进行分类。2.1.1根据根据适用的范围分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我国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等四类。(1)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需要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称为国家标准。(2)待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标准,称为行业标准。(3)地方标准:不骨国家标准和待业标准而又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标准经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待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标准,称为地方标准。(4)企业标准: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待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由企业制定的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的相应的企业标准,或在企业内制定适用的严于国家标准、待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由企业自行组织制定的并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备案的标准,称为企业标准。2.1.2根据法律的约束性分类:(1)强制性标准强制标准范围主要是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对不符合强制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根据《标准化法》之规定,企业和有关部门对涉及其经营、生产、服务、管理有关的强制性标准都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或降低标准。对违反强制性标准面造成的不良后果以至重大事故者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直到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推荐性标准推荐性标准是指导性标准,基本与WTO/TBT对标准的定义接轨,即“由公认机构批准的,非强制性的,为了通用或反复使用的目的,为产品或相关生产方法提供规则、指南或特性的文件。标准也可以包括或专门规定用于产品、加工或生产方法的术语、符号、馐标准或标签要求”。推荐性标准是自愿性文件。(3)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标准化气愤性技术文件是为仍处于技术发展过程上的标准化工作提供指南或信息,供科研、设计、生产、使用和管理等人员参加使用而制定的标准文件,符合下列情况可判定指导性文件。技术尚在发展中,需要有相庆的标准文件引导其发展或具有标准价值,尚不能制定为标准的。彩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电工委员会及其他国际组织的技术报告。国务院标准化行征主管部门统一负责指导性技术文件的管理工作,并负责编制计划、组织草拟、统一审批、编号、发布。2.1.3根据标准的性质分类(1)技术标准:对标准化领域中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事项而制定的标准。主要是事物的技术性内容。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