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美行政性限制竞争行为法律规制比较讨论的开题报告一、讨论背景和意义近年来,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不断加强,国际市场竞争也日益激烈。中国和美国作为全球两大经济体,其企业之间的竞争关系也越来越紧密。然而,在竞争过程中,一些企业常常会实行一些不正当的手段,破坏市场公平竞争,导致市场经济秩序混乱。此时,政府需要对这些企业实行一定的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措施,维护市场秩序。由于中美两国的政治、经济系统和法律体系有着很大的差异,因此对中美两国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进行比较讨论,将有助于揭示两国法律体系的异同,挖掘并吸收两国在这一领域的先进经验,以期提高中国在市场竞争领域的法律制度建设水平。二、讨论内容和方法本文主要讨论内容为中美两国政府对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包括市场垄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发威胁、串通投标等方面。在比较讨论中,将分别从中美两国刑法、经济法、反垄断法等方面进行分析,总结两国法律体系的异同点,探究两国的差异背后可能存在的政治、经济、文化因素等。为了更好地完成本讨论任务,采纳的讨论方法包括文献分析法、案例分析法、对比分析法等。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收集和讨论,挖掘中美两国在限制竞争行为法律规制方面的共性和差异,并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对两国的法律规制措施进行细致的比较,最终对中美两国政府的限制竞争行为法律规制措施做出概括性的评价。三、预期成果及意义通过对中美两国政府的限制竞争行为法律规制比较讨论,估计可以获得以下讨论成果:1. 挖掘和总结中美两国政府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特点和差异。2. 探究中美两国在限制竞争行为法律规制方面的共性和差异背后的政治、经济、文化因素等。精品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 评价中美两国关于限制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的优缺点,在此基础上,提出可供中国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参考的建议和措施,提高中国在市场竞争领域的法律制度建设水平。本讨论成果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理论上,该讨论可以帮助我们深化了解中美两国政府在限制竞争行为法律规制方面的异同,为进一步完善中国法律制度提供参考和借鉴;现实上,该讨论成果还可以为中国政府和相关部门改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经济进展提供有益的参考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