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和门卫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防范不法分子蓄意破坏,保护生产、设备财产及人员生命安全,保证各项安保措施落实,确保安全生产,根据有关安保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所属各单位的安全保卫管理。 3. 职责 3.1 安全保卫部负责公司的安保归口管理。 3.2 设备部负责安保摄像监视系统的软、硬件维护和管理。 3.3 安保人员负责公司所辖区域日常巡视、查疑、监管等安保工作。 3.4 公司全体员工均要遵守安保制度,均有制止扰乱秩序、破坏设施、妨碍安全等行为的义务。 4. 内容 4.1 门卫值班制度 4.1.1 安保人员要树立防范意识和工作责任感,严格执行门卫24 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坚守岗位,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早退,不得参与其他职责外的活动。 4.1.2 有权督促员工遵守门卫管理制度。 4.1.3 对进出的人员、车辆、物品要密切留意、认真盘查。外来人员进入管辖场所的,安保人员须要求其填写《来客登记表》,并经电话询问或被访人员当面确认后才予以放行。来访结束后,安保人员收回登记单的“回执联”。 4.1.4 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接班人未到、不得离开岗位,交班应明确交待情况,并填写交接班记录。 4.1.5 值班时要佩带规整,仪表整洁,礼貌待人,并做好门岗室环境卫生工作,树立良好形象。 4.2 监视、巡逻制度 4.2.1 安保人员要24 小时观察安保摄像监视系统中各监视点的情况,及时发现可疑情况并进行处置。 4.2.2 每隔一小时对安保管辖区域进行巡逻,特别要加强对财务部门、库房、机房、化验室、食堂等重要部位的监管巡逻力度。 4.2.3 安保管辖区如 设 置有 重要部位现场扫 描 条 码 的,要按 照 规定 的频次 进行巡检 、扫 描 。 4.2.4 对无 理 取 闹 与 违 反 规定 的人和 事 ,或不听 劝 告 和 制止 的要及时向安全 保卫部报 告 。如 发生重大 、紧 急 情况要向 当地 公 安机关 求援 。 4.2.5 认真做好安保监视及巡逻情况记录。 4.3 办 公 安全 管理 制度 4.3.1 公司本级各部门所有钥匙统一由总经理办公室办理登记配给或更换手续,由各部门保管使用。 4.3.2 要害部位要张贴“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标志。 4.3.3 办公室内不得存放个人贵重物品或大额现金。 4.3.4 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要关好门窗,关闭电灯、空调、计算机、打印机等电器设备,切断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