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风能资源评价技术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风能资源评价主要是以现有气象台站的测风数据为基础,通过整理、分析,对全国风能资源的大小和分布进行评价
第二条 为了统一全国风能资源评价的原则、内容、深度和技术要求,在总结风能资源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参考国内、外有关标准和规范,制定《风能资源评价技术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用于指导开展风能资源评价工作
第二章 基础资料收集 第四条 气象台站资料 一、收集国家基准气象站、国家基本气象站和一般气象站基本信息,包括气象台站所属省名、站名、区站号、经度、纬度、海拔高度、建站时间、台站周围环境变化情况(包括台站变迁情况)、观测仪器(包括仪器变更)情况
二、收集各气象台站 1971~2000 年历年年最大风速、年极大风速、年极端最高温度、年极端最低温度、年沙尘暴日数、年雷暴日数
三、收集各气象台站 1971~2000 年历年逐月平均风速、平均气温、平均气压、平均水汽压
四、收集各气象台站 1991~1995 年逐日日平均风速、气温、气压、水汽压
五、收集各气象台站“代表年”逐时风速、风向观测记录
六、“代表年”确定方法:根据全国地面气象资料 1971~2000 年整编成果,选择年平均风速等于或接近 30 年年平均风速3 0V的年份,定义为平均风速年;选择年平均风速等于或接近 30 年年平均风速 最大值maxV的年份,定义为最大值年;选择年平均风速等于或接近30 年年平均风速最小值minV的年份,定义为最小值年
若存在多个年平均风速等于或接近30V(或maxV、minV)的年份,则选择最靠近2000 年的年份,下同
上述三个年份统称为“代表年”,即年平均风速分别等于或接近30V、maxV、minV的3 个年份,下同
第五条 其它观测资料 一、收集已建自动气象站资料,内容参照本规定第四条
二、收集已建、待建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