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教育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试行办法 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师的待遇,规范学校的财务收支行为,进一步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根据政府对《教育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发放意见的请示》的批复意见,结合我教育事业单位的特点,特制定教育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试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 积极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逐步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以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学校办学活力,提高办学质量。 二、试行原则 1 、坚持思想领先,既要按劳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钱看,大力提倡无私奉献、团结协作和主人翁精神。 2 、打破平均主义,按工作责任、岗位目标完成情况,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教师的绩效工资待遇。 3 、绩效优先,重实绩,重贡献,重工作质量,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奖勤罚懒。 4 、处理好历史与现实的关系,既要充分保护老教师的利益,又要让优秀的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 5 、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采取迈小步、不停步的方法,根据学校及教师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努力提高教师待遇。 三、实施对象 全市教育事业单位在职教职工(非义务教育阶段单位在职教师除外)和全市教育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 四、绩效工资的构成 教师绩效考核方面建议按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考核: 1、师德奖; 2、全勤奖; 3、教育、教学奖; 4、岗位津贴奖(课时津贴、工作量奖、班主任津贴、校长、中层等行政后勤岗位); 5、安全责任奖; 各学校根据年初学校管理方案,结合上述五个方面制定考核细则,将教师的工作量细化成考核分数,对教师绩效进行考核评分,然后以考核分数×资金计算。 五、发放办法: 1、总量控制。绩效工资实行总量控制。在职人员绩效工资总量=各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含资教生)人数×(按人月平 300 元﹢原月保留津补贴)×12﹢300 元;离退休人员总量绩效工资总量=离退休人数×(按人月平 150 元﹢原月保留津补贴)×12﹢300 元,上述两者之和计算到学校(核算单位)并予以公示。2、突出绩效。离退休教师按月平均发放,在职教师按绩效工资的60%按月发放,40%部分在每学期结束后根据考核情况发放至教师手中。 2、财政统发。首先由学校根据教师绩效得分情况确定绩效工资分配数额,并编造成绩效工资发放名册,报市教育局汇总审核,再送市财政局审定后,通过国库直接支付到教师工资代发银行,再由银行分拨到教师个人工资卡上。 六、非义务教育阶段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