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教学论新编》后的一点体会大凡理论方面的书都是从定义开始的,《教学论新编》也不例外
第一章“教学释义”,中陈教授给教学下的新定义是:教学是教师教导学生学习各种发展资源,以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发展的活动
关于“教导”一词不仅在定义中出现,而且几乎充斥全书,从目录中也可见一斑
所以教学论主要还是教师如何教的理论,不过这种教完全是为了学生的学服务的,是为了“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发展”的
关于教学中谁为“主体”的争论,到现在为止也没有停止过
以前是以教师为主体的,后说要以学生为主体,再以后出来个双主体论,越搞越糊涂
其实主体只有一个,就是学生,不可能出现双主体,我觉得还是一句比较熟悉的话比较科学些: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
这个“导”是“教导”的意思,这就是老师的职责所在,学生主体性的发挥程度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了老师导的水平如何
我继而对学习方式这一节进行了深入地学习
一、新课程特别强调超越单一的接受性学习,克服过于依赖知识传递的接受性的单一化弊端,主张在接受性学习的基础上,有效地渗透自主学习、探究学习和实践学习,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的话来说,就是“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
有的教师担心,如果采取自主学习、探究学习和实践学习的方式来组织教学,会影响学习效率,会难以完成教学任务,没有那末多时间和空间来进行
也有学者据此批判新课程,说什么新课程在学习方式问题上是“由一个极端走向另外一个极端”,我觉得这是对学习方式变革的一种误解
新课程强调的学习方式变革和多样化,并不是指放弃接受教学不用,仅仅采取自主学习、探究学习和实践学习等学习方式,或者每节课都采取自主学习、探究学习和实践学习来进行
变革学习方式更不是要求教师抛弃接受性学习,而是要有效地整合多种学习方式
学习方式,大而言之,是学生的成长方式和发展方式
学习方式不仅仅是学生获取知识的方法,而是师生在教学活动中信息交流、情感交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