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护士绩效工资二次分配方案(草稿) 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建立按岗取酬、按工作量取酬、按工作业绩取酬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拉开分配档次,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一、管理奖励 总责任护士:护士人均的 20--25%, 责任组长: 护士人均的 15--20%, (总责任护士,责任组长通过科室选拔,护理部审核。相关资质要求见《护士的分层使用》。达到资质要求科室正式聘用,没有达到资质要求可根据科室实际情况上报护理部暂时代理。) 二、单项奖励 1、夜班费:护士每晚 30 元,护师每晚 40,主管护师每晚 50。不能单独值夜班无夜班费。 2、二线班每叫来一次加 20 元。 3、抢救病人大抢救每人次30 元,中抢救每人次20 元,小抢救每人次10 元。 4、节假日值班每人奖励 20 元。 三、固定支出 进修人员:科室不再发放绩效。按医院相关规定。 四、绩效工资分配 员工实发绩效工资=应发层级分配系数绩效工资+应发工作量绩效工资+/-医院和科室奖罚 1、层级系数绩效工资按照剩余绩效工资总额的 40%进行分配 (2)计算标准:应发层级分配系数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总额的 40%*个人层级系数/科室层级系数总和*出勤天数/科室应出勤总天数 2、工作量绩效工资按照剩余绩效工资总额的 60%进行分配。 (1)、门诊专职护士绩效工资,可按照护士人均绩效工资分配; (2)住院部护士 工作量计算标准 按班次进行分配:门诊白班 9 分、治疗班 9分,主班 10 分、责任护士 11 分、夜班护士 12 分。 护理人员层级分配系数: 能级 分层 系数 工作年限 分级标准 N0 N0-1 工作一个月 每年评级一次 N0-2 工作 2-6 个月 N0-3 工作 7-12 个月 N1 N1-1 工作三年以下护士、1-2 年护师 岗位分级标准:见《护士岗位能级管理办法》 每年日常工作质量检查不合格次数超过10 次,不管奖金是否扣罚下一年度岗位管理均不晋级 N1-2 工作3-5 年护士 N1-3 工作3-5 年、且取得护师资格 N2 N2-1 工作6 年—10 年 护士 N2-2 工作6 年—10 年且取得护师资格 N2-3 工作6 年—10 年且取得主管资格 N3 N3-1 工作10 年以上(不含 10 年)且取得护师资格 N3-2 工作10 年以上(不含 10 年)且取得主管资格 N3-3 工作20 年以上(不含 20 年)且取得护师资格 N4 N4-1 取得副高资格1-5 年;取得主管资格15年以上(不含 15 年);取得护师资格25年以上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