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准 溶 液 的 配 制 作 业指导书 1.目的 : 规 范 标 准 溶 液 配 制 活 动 、保证标 准 溶 液 (标 准 物质)准 确、可靠,量值溯源稳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技术中心检验测试用标 准 溶 液 (标 准 物质)的制 备、标 定、验证、有效期限的规 定和标 识等活 动
3.职责: 3
1 配 制 人员:记录配 制 、稀释过程和数据;加贴标 签; 3
2 审核(复核)人员:检查配 制 过程符合性,计算有效性和结果准 确性
4.工作 过程及要求 4.1 基本要求 4
1 方法选择:按照检验、测试、分析标 准 (方法)规 定执行或按照国家标 准 (如 GB/T601、GB/T602 等)规 定执行
2 制 备标 准 溶 液 用水,应符合 GB/T6682-92 中二级水的规 定,特殊项目、微量测定用元素标 准 溶 液 配 制 用水应符合 GB/T6682-92 中一级水的规 定
3 配 制 标 准 溶 液 所用试剂的纯度应为基准 剂试、高纯试剂、光谱纯试剂
4 所用分析天平的砝码需定期校正,滴定管、容量瓶及移液 管使用已 校 正 的
5 标 定 标 准 溶 液 所 用 的 基 准 试 剂 应 为 容 量 分 析 工 作 基 准 试 剂
6 制 备 标 准 溶 液 的 浓 度 系 指 20℃ 时 的 浓 度 , 在 标 定 和 使 用 时 , 如 温度 有 差 异 , 应 按 附 表 1 进 行 补 正
7“标 定 ”或比“较较”标 准 溶 液 浓 度 时 , 平行 试 验不得少于 4 次,平行 测定 结果的 极差(即最大值和 最小值之差 )与平均值之比不得大于 0
1%,结果取平均值
浓 度 值取四位有 效数字
8 对规定 用 “标 定 ”和 “比较”两种方法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