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与防治责任制度1 目的:对公司生产运行和活动中,可能造成的有害物质或因子进入环境并在环境中扩散、迁移、转化,使环境系统的结构与功能发生变化,对人类以及其他生物的生存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加以分析、识别并实施有效管理,防治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土壤地下水以及噪声污染,以实现改善环境的目的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三废”及噪声污染,加以预防、控制和管理
3 定义:公司设立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及环保人员任组员,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HSE 部是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其下设置专职环保管理人员,负责公司日常环保管理;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部门/班组
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分管副总经理组员:各部门负责人、环保管理员公司及各生产区域实行环境保护领导负责制,各级领导对本部门生产建设、运营等活动中的环境因素负有防、管、治的责任
包括对污染预防、持续改进和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是环境保护工作最基本要求
4 权责:公司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 HSE 部,HSE部经理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处理公司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如下:4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环境管理要求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制订和审议公司的环境保护和污染物减排的规章制度,督促、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对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组织制定公司的环境保护和污染物减排规划、计划
建立健全公司的环保机构及人员配备
领导公司环保管理机构,全面开展环境保护和污染物减排工作
建立健全环保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完善环境保护考核制度,审定考核情况,定期审核奖励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