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本单位内各车间、部门
第二章 职 责2
1 各基层单位负责人(班组或工序负责人)对所辖人员的安全生产晨会进行落实,每日在作业前组织人员召开“晨会”,并做好相关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并汇报
2 车间、部门负责人对本部晨会开展进行综合协调处理,每周至少参加一次基层单位组织的“晨会”,对基层单位日常“晨会”过程发现的问题及时追踪处理解决,并将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呈报给主要负责人
第三章 安全生产“晨会”要求3
1、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按时按点参加安全生产“晨会”并由本人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2、参会作业人员要着装整齐、队形整齐有序,精神饱满
3、参会作业人员不得迟到、更不可无故缺席
如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需提前向带班负责人或班组长请假,获批准后方可
4、晨会过程中作业人员不可接打电话、交头接耳,不可做影响会议的事情
5、“晨会”根据工作特点,以车间为单元,由带班负责人或班组长主持召开
6、 “晨会”可在会议室、值班室召开,也可在能够保障安全的车间等场所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 5 分钟
7、“安全生产晨会”在监控视频范围内进行,以便核查监督
第四章 安全生产“晨会”内容4
1、组织会前点名
带班负责人或班组长具体组织人员,应对当班作业人员进行点名,确保无错漏
2、检查与会人员状态
通过观察和询问,了解上岗人员 身体、心理和情绪状况,排查安全生产不放心人员
对排查出的不放心人要有管理措施,安排帮扶人员和顶岗人员
3、安排安全工作部署任务
传达贯彻上级、企业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安排,布置当班工作任务
4、组织教育培训
结合工作现场实际和天气情况,针对每个环节、每道工序、每个作业点强调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点评、解析存在的隐患或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应急措施和整改办法
5、强调注意事项
结合当班工作任务,针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