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民族的形成、发展和消亡 第一节 民族的定义及其特征 一、 以往的民族的定义 关于什么是民族这个问题,从来就有着各种不同的看法
例如:瑞士政治学家布伦奇里,他在1851 年写的《普通国家法》一书中,就给民族下过这样一个定义: 他说:“民族者,民俗沿革所生之结果也
民族最要之特质有八:(一)其始也同属于一地;(二)其始也同一血统;(三)同其肢体形状;(四)同其语言;(五)同其文字;(六)同其宗教;(七)同其风俗;(八)同其生计,由这八种因素相结合,并传之子孙,久而久之,则成为民族”
布伦奇里的民族定义,我们称之为“八要素说”
梁启超先生非常赞成他的观点,并把它介绍到中国来
在我国解放前,最具有代表性的是孙中山先生提出的民族定义,孙中山先生在他的《三民主义》一书中就说: “我们研究许多不相同的人种,所以能结合成各种相同民族的道理,自然不能不归功于血统、生活、语言、宗教和风俗习惯 这五种力
这五种力 ,是天 然进 化 而成的,不是用 武 力 征 服 得 来的”
孙中山先生的民族定义,我们称之为五要素说
孙中山先生的民族定义,在我国的民国时期影响很大
解放前,我国出版教科书、字典、 典、辞典等,采用的都是孙中山先生的民族定义
解放后,我国使用的是斯大林的民族定义
1913 年,斯大林在考察欧洲各民族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综合了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观点,给民族下了一个完整的定义
他在《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一文中指出: “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
” 斯大林的民族定义,我们称之为“四要素说”
它包含了三层含义:1、民族是在历史上形成的,而不是一有人类就有的;2、民族有四个基本特征,是四个特征的总和;3、民族是一个稳定的人们共同体
斯大林的民族定义影响很大,过去,在社会主义阵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