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制度;组织理论;村治方式本文在实地调查和文献研究的基础上,分别从产权理论和组织理论的角度出发,揭示土地非农化时期乡村治理构造的特征和发展趋势,并对长期以来我国土地制度与农村组织的内在关系做出尝试性的理论解读
一、问题的提出我国的绝大部分农村地区尚未出现大面积征地的状况,仍处在一种土地农用的阶段
在这些地方,伴随农业税的取消,农民、农村组织和乡镇政府之间需要打交道的地方越来越少,有渐次疏离的趋势
由于政府和农民都缺乏充足的资源和对应的利益驱动去变化现实状况,这种环境在某种意义上非常有助于村民自治的成长
“乡政村治”的格局得到深入的巩固,成为这些地区农村治理构造的主调
而在另某些被大面积征地的原农村地区,土地由农民集体所有转变为国家所有
一旦征地过程完结,农民变成了居民,村委会变成了居委会
虽然那个地区从农地时期跨进到了后农地时代,但由于农民身份及聚居方式的变化和农村组织的消灭,便也无所谓乡村治理可言了
广东省南海政府认识到现行土地征用制度的缺陷,从既要满足工业化、都市化对土地的需求,又要保障农民完整的土地权益的高度出发,在全区范围内以农地转用为契机,推行征地留用制度,保护农民集体土地的非农用产权
倡导土地股份合作制以及土地承包权量化入股和固化股权等一系列改革,不仅承认土地农用时农民的土地权利,还保证了农民可以分享到土地在非农用后来的增值收益和级差地租
农民的政治参与和农村的治理方式与农村土地制度及其他经济制度亲密联络,这是政治学的一种基本结论
据此,有学者提出,目前作为中国农村治理基本格局的“乡政村治”的基础就是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
然而,很少有学者深入分析农地制度与村治方式的内在构造
本文选用土地非农化过程中,土地产权构造的变化,在广东南海引起农村基层组织构造变迁的现实作为研究视角,在实地调查和文献研究的基础上,分别从产权理论和组织理论的角度出发,考察地方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