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五 章 神 经 外 科 护 理 常 规 第 一 节 颅 脑 损 伤 护 理 颅 脑 损 伤 是 因 暴 力 直 接 或 间 接 作 用 于 头 部 引 起 颅 骨 及 脑 组 织 的 损 伤 。 一 、 护 理 措 施 1、 术 前 护 理 : ( 1) 症 状 观 察 : 严 密 观 察 病 人 生 命 体 征 及 语 言 意 识 、 瞳 孔 、 肢 体 活 动 情 况 , 及 时 判 断 病 人是 否 出 现 休 克 、 脑 疝 。 ( 2) 迅 速 建 立 静 脉 通 路 , 对 脑 疝 病 人 立 即 静 脉 快 速 滴 注 脱 水 降 脑 压 药 。 ( 3) 完 善 各 项 术 前 准 备 。 ( 4) 保 持 呼 吸 道 通 畅 , 保 证 有 效 供 氧 , 必 要 时 可 行 气 管 插 管 或 切 开 备 齐 气 管 切 开 用 物 或 呼吸 机 。 ( 5) 纠 正 休 克 : 开 放性颅 脑 损 伤 时 引 起 失血性休 克 , 疼痛性休 克 应使病 人 保 持 平卧, 注 意保 暖, 补充血容量。 ( 6) 有 脑 脊液耳漏者, 以头 偏向患侧为宜, 以便引 流防止脑 脊液逆流造成颅 内感染。 ( 7) 预防颅 内感染: 开 放性颅 脑 损 伤 应及 时 清创和常 规 应用 抗生 素。 有 脑 脊液耳、 鼻漏者要 注 意 保 持 耳、 鼻孔 及 口腔的 清洁, 尽可 能避免挖鼻孔 、 打喷嚏和咳嗽, 严 禁填塞或用 水 冲洗耳、 鼻以及 经 鼻吸 痰和插 胃管 , 以免引 起 逆行 感染。 定时 测体 温, 密 切 观 察有 无颅 内感染征 象。 2、 术 后护 理 : ( 1) 卧位: 术 后均应抬高床头 15—30 度, 以利于 静 脉 回流, 减轻脑 水 肿。 ( 2) 生 命 体 征 的 观 察 : 定时 监测语 言 意 识 、 瞳 孔 、 呼 吸 、 血压 、 肢 体 活 动 等, 做好记录。 ( 3) 高热护 理 : 应查明原因 , 可 采用 药 物 及 物 理 降 温两种方法。 对 中枢性高热 以物 理 降 温为主。 如酒精擦浴、 戴冰帽、 大动 脉 冰敷、 冰水 洗胃或 应用 冰毯;必 要 时 行 低温冬眠疗法。 ( 4) 预防并必 症 发生 : 加强基础护 理 。 对 于 昏迷的 病 人 要 注 意 保 暖, 定时 拍背排痰, 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