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实施方案为持续加强全县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切实保护好地下水资源,维护良好地下水生态环境,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地下水超采区、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政发〔XX〕2 号)和《**市水务局关于加强地下水超采区水资源管理工作_》(**市水资发〔XX〕97号)精神,结合我县地下水超采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地下水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是维系良好生态环境的重要控制性因素
特别是在应对干旱、水污染等突发事件时,地下水作为地表水的补充,由于水量稳定、水质良好,在保证区域城乡居民饮水安全、支撑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和维系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县是典型的干旱缺水自流灌溉农业县
近年来,随着全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行业需水日益增加,地下水开发利用量逐年增大,目前全县共有规模以上机电井 587 眼,其中灌溉井 481 眼,生活井 61 眼,工业井 26 眼,生态井 19 眼
xx 年地下水开发利用量 4541 万立方米,其中农业灌溉3710 万立方米,占地下水用水总量的 81
7%,工业、生活、生态用水分别为 290 万立方米、322 万立方米、219 万立方米,分别占地下用水总量的 6
由于地下水资源的逐年开发利用,县内已出现地下水超采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地下水超采区、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_》(**政发〔xx〕2 号)文件,确定我县有一个一般超采区,超采范围为东经**至**,北纬**至**,主要集中在**镇、工业园区、**镇部分区域,超采面积 221 平方公里,超采水量 1440 万立方米
地下水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导致超采区地下水位下降,植被退化、土地沙化、荒漠化等生态问题随之加剧,已危及区域供水安全、生态安全,制约着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的良好循环,因此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