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口计生委举报奖励方法 为充分调动群众对政策外怀孕、违法生育行为举报的主动性,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提高办案效率,我委对年有奖举报方法进行了修改,现将年有奖举报方法公布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违法生育的; 〔二〕现政策外怀孕的。 二、举报方式 年实行实名举报。举报者可以接受来人举报、电话举报、写信举报和网络举报等方式。举报时应具体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现住址、工作单位、违法行为详情,并自编 5 位数密码[如:现举报 XX 镇 XX 村赵 XX 违法生育二孩隐瞒不报……],同时提供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市人口计生委将严格保密制度,爱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三、嘉奖标准 〔一〕举报年以来违法生育二孩的,嘉奖 2000 元; 〔二〕举报年以来违法生育三孩及以上的,嘉奖 3000 元; 〔三〕举报政策外怀孕二孩的,嘉奖 1000 元;举报政策外怀孕三孩及以上的,嘉奖 2000 元; 〔四〕举报年及以前违法生育的,按上述同等状况嘉奖标准的50%给予嘉奖。 四、嘉奖条件 〔一〕对违法生育的举报,违法生育没有上报出生的,给予举报人嘉奖;市、区〔县〕同时接到举报,区〔县〕查实上报并嘉奖当事人的,市人口计生委不再嘉奖。 〔二〕对政策外怀孕的举报,举报时区县已报快报的,不予嘉奖;举报时虽已报快报但仍造成违法生育的,给予举报人嘉奖。 〔三〕对提供被举报人姓名、职业、住址〔具体到门牌号〕及违法行为事实不详的,不予嘉奖。 〔四〕多人来访、写信、电话举报的,只嘉奖最早举报人〔信以邮戳为准,电话以原始记录为准〕;多人来访、多人同日写信或联名举报的,奖金平均支配;电子访以最早访问日期为准。 五、兑奖方法 对举报人的举报,市人口计生委将在 3 个月内组织查处。经调查属实,符合嘉奖条件的,市人口计生委每年 4 月份对上年度有奖举报进行兑奖,在《晨报》上公布中奖密码,举报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市人口计生委领取奖金。 本举报方法的有效时间为年 1 月 1 日至年 12 月 31 日。 市人口计生委的公开举报电话、邮政编码。 兑奖地点:市人口计生委。 本举报方法由市人口计生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