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门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汇报 县委办:依据文件通知要求,我局涉及的民生保障工作主要是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现将工作开展状况汇报如下:一、全面推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一〕、抗灾救灾工作状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了灾难应急体系,完成了《**县重特大自然灾难应急预案》修订〔草案〕,落实了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款分级负担责任制,法律规范了部门预案的连接工作 。二是准时下拨救灾款物。上半年我县患病了风雹灾难,农作物橡胶、玉米、茶叶等受灾面积达 1183 公倾,成灾590 公倾,绝收 30 公顷,受灾人口 51835 人,因灾倒塌房屋 3 间,损坏房屋 1342 间,直接经济损失 3725 万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 3515 万元。灾情发生后,准时下拨救灾款物,解决灾民的实际问题。上半年,拨付救灾救济款 191 万元,其中:用于民房恢复建设资金 133 万元,用于灾区和困难群众生活救济 58 万元,救济人口3640 人次;为受灾群众、困难群众发放棉被 650 床、衣物 2500 件,救济人数 1350 人次;受灾群众和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连续做好民房保险工作,完成了《**县农村居民住房保险协议》签订工作任务。1—7 月份农村居民住房保险共理赔农户 292 户,理赔金150075 元。〔二〕、扩大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掩盖面。严格把关救助范围和救助程序,扩大贫困群众救助面,搞好与新型合作医疗的连接工作。17 月份,共发放城乡医疗救助金 221.05 万元,其中救助城市贫困群众 53 人,发放城市医疗救助金 16 万;救助农村贫困群众357 人,发放农村医疗救助金 73.61 万元;为农村五保对象和农村低保对象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65722 人,每人每年 20 元,共支付参合金 131.44 元。 〔三〕、城市低保工作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认真落实了低保工作实施细则,严格根据申请、审核、审批、张榜公示的程序,科学操作,法律规范管理。实行集体审批,做到了公开、公正、公正,实现了动态管理,有升降,有进出,让困难群众真正享受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