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协议 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协议 甲方(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务派遣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派遣劳动者、提供劳务派遣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派遣岗位及派遣员工数量 乙方派遣员工在甲方等岗位工作,派遣员工具体工作岗位及数量、劳动酬劳和社会保险费见甲乙双方传递的工作联络单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派遣员工发生增减变化的,甲方应于_3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派遣的员工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满 18 周岁; 2、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 3、能够吃苦耐劳; 4、经甲方面试合格
新招聘的派遣员工必须到乙方办理入职手续,由乙方办理完入职手续后,持乙方开具的派遣单到甲方报到
第二条协议期限 协议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甲方职责 1、负责安排派遣员工的工作岗位,确定其工作任务并如实告知派遣员工
2、负责派遣员工的现场管理,告知派遣员工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有权依据规章制度管理派遣员工
3、负责派遣员工上岗所必需的技能培训,提供工作岗位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具有职业危害的岗位,应提前告知乙方和派遣员工
4、甲方支付派遣员工的工资标准根据派遣岗位确定,并如实告知派遣员工
甲方应根据天津市最低工资保障的有关规定,保证派遣员工工资不得低于天津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
5、对派遣员工执行甲方的工时制度,保证派遣员工享受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种休息休假权益,如安排派遣 员工加班的,由甲方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相关规定发给其加班费
实行特别工时制度的,甲方保证已经经过劳动管理部门审批
6、甲方承担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费用
7、派遣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的岗位要求的,甲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