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厂现场平安文明生产标准化验评细那么一、必备条件企业现场平安文明生产“必备条件〞由集团公司统一验评,现场验评时不再重复
二、验评方法及原那么1、现场验评采纳所有机组及系统“普查〞、“全覆盖〞方式
以四台机组为基准,一般为 12 人、4 天,每超过或减少机组基准台数,适当增加或减少验评人数及天数
2、查验流程:现场查验 → 发现问题 → 追溯过程 → 查验制度、资料、记录
3、坚持“本质平安〞原那么,注重现场设备、设施的完好性、无渗漏,任何涉及到平安且对隐患处于不可控的都必须进行相应扣分
4、坚持“功能〞为本,注重现场设备、设施“功能〞的完好性、完整性,任何无法满足原设计“功能〞要求的,都必须进行相应扣分
5、坚持“洁净性〞原那么,任何现场设备、设施都应见“本色〞、符合标准“洁净性〞要求,而非“最新〞
6、凡符合标准评分项中“不得分项〞情况的,该要素直接计“零〞分,该要素其他要求不再查验
7、平安设施的配置主要以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发电企业平安设施配置标准手册
为准,其中与行业标准有冲突的以最新行标规定为准
8、涉及检修现场作业局部要素,除应满足本标准要求外还必须同时符合集团公司
设备检修标准化作业标准
9、现场验评时,应进行全部适用要素的全面查验,个别“要素〞确实无法查验时,该“要素〞分从应得总分中扣除
10、“无渗漏〞不得分项补充规定: 除标准已有规定外,其他要素系统出现因渗漏的大面积地面或基座积油〔超过 0
25 平方米〕、积水〔超过 0
5 平方米〕、积灰〔超过 1 平方米〕、积煤〔超过 1 平方米〕、积粉〔超过 1 平方米〕该要素项按严重漏点加倍扣分
11、其他:拟关停机组不再进行本标准“无渗漏〞相关内容的验评
三、管理因素追溯 1、当第 2、3、4 局部要素存在企业整体的、系统性或局部整体〔比方企业的某个部门或车间、专业〕管理失效时,应进行该要素管理因素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