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法律规范学校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理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师生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完善事故防范制度及学校安全事故信息报告网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确保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安全生产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家教育部第 12 号令《学生损害事故处理办法》、第 23 号令《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万安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三)适用范围万安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是指我县公、民办学校、幼儿园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由于人的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自然因素等引起的突然发生的导致严重人员伤亡、巨大经济财产损失以及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和事故。主要包括校舍及构筑物突发事故、教育活动和学生管理突发事件、食品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外来暴力侵害突发事件、交通和意外损害事故、教育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学校实验室突发事件、突发火灾事故、教育系统职工或学生集体上访引发的突发事件、高考和中考试卷失密和泄密突发事件、师德师风突发事件、教育系统发生“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事件.(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以人为本,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把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同时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万安县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和事故发生学校(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和权限,建立相应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救援机制,负责有关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理工作。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充分争取各级政府、村居、企事业单位的支持和帮助,依靠专业救援队伍的力量,形成指挥统一、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 4、依靠科学,依法法律规范.充分发挥专业人员的作用,科学决策,采纳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法律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防练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