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讲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一、民事纠纷及纠纷处理方式二、民事诉讼法的性质与效力性质原则性质法律地位基本法调整的社会关系部门法内容程序法效力对人效力合用于一切在中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任何人.空间效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时间效力民事诉讼法从什么时间开始生效。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生效的时间是 4 月 1日。对事效力指民事诉讼法合用于哪些案件(1)平等主体之间因因财产、人身关系发生的民事案件;(2)法律规定合用《民事诉讼法》的其他案件因经济、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的争议,法律规定合用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如劳动协议纠纷;合用尤其程序审理的案件:选民资格案件,宣布公民失踪、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督促程序公告催告程序案件第二讲 诉的基本理论一、诉的要素诉的主体即当事人,因民事权利发生争议,而以自己名义在人民法院参与诉讼的人诉讼标的法院裁判的对象,指当事人发生争议并祈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法律关系诉的理由当事人所根据的事实与法律关键概念的厘清诉讼标的当事人发生争议并规定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法律关系诉讼标的物诉讼标的(民事法律关系)指向的对象诉讼祈求基于该诉讼标的(民事法律关系)规定法院作出的特定的判决二、诉的分类概念分类确认之诉祈求确认其与被告间与否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积极确实认之诉规定法院确认法律关系存在消极确实认之诉规定法院确认法律关系不存在给付之诉规定判令被告履行一定的义务财物的给付民事纠纷平等主体之间因财产、人身关系所波及到得利益而发生争议纠纷处理方式和解争议方当事人就争议问题协商、达到协议而消灭争议调解争议方当事人在第三人主持下达到协议,而消灭争议仲裁争议方当事人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进行裁决诉讼由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依法审理和处理民事争议特点:公权性、强制性、程序性行为的给付积极的给付之诉消极的给付之诉变更之诉规定法院变化或者消灭既存的民事法律关系,也称形成之诉考点提醒:1、给付之诉、形成之诉也许包具有确认的内容,不过只要有给付或者变更的内容,即为给付或者变更之诉,不再是确认之诉.2、确认之诉与变更之诉的区别在于待确认的民事法律关系与否存在尚待争议;而待变更的一定是既存有效的民事法律关系。三、反诉概念在诉讼程序进行中,本诉被告针对本诉原告向法院提出的独立的诉。要件主体本诉的被告向原告提出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