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术讲座管理办法学术讲座是营造良好学术氛围,推动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法律规范学术讲座的管理,促进学院学术活动常常化、制度化、法律规范化,特修订本办法。第一条 学术讲座的范畴学术讲座应与我院各专业紧密联系,密切结合学院教育教学、科研以及师生的实际需求.内容充实,具有先进性和时代感,兼顾学术性和普及性,科学性和人文性之间的关系,成为师生关注学科前沿,透视社会热点的重要窗口。第二条 学术讲座的分类学术讲座按其组织举办的层面分为院级学术讲座和系级学术讲座。院级学术讲座是指面对全院师生,由科研处组织学术讲座相关学科的系承办,有关部门配合、共同组织举办;二是系级学术讲座,指主要面对各系内部师生的学术讲座,由各系组织举办。讲座内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积极向上,鼓舞学术争鸣和学术创新。要把握学术讲座的内涵,不支持以下非学术讲座:(1)系部及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2)学生教育的常态工作;(3)商业宣传等。第三条主讲人的分类及资格要求学术讲座的校内主讲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聘请的校外主讲人应是某一学科领域的知名专家或具有影响力的学者;应用性较强的学科专业可以聘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等. 第一类:国内著名专家、学者、企业家、工程技术人员等,一般具有高级职称。 第二类:省内知名专家、学者、企业家、工程技术人员等,一般具有高级职称. 第三类:专家、学者、企业家、工程技术人员等.不符合以上情况者,需经院领导批准.第四条学术讲座的计划与审批承(主)办单位须在讲座开展前两周填写《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术讲座申请表》(附件 1),包括讲座主题和内容、讲座专家、讲座时间和地点、讲座听众安排、场地设备安排和摄影摄像事宜、专家接待和相关费用等,报科研处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第五条院级学术讲座的组织管理学术讲座主要由各系部或职能部门承办,科研处负责考评和管理,坚持“统筹规划、精心筹备、严格审批、现场考评"的原则。学术讲座的组织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包括学院办公室、科研处、学生处、总务处、承办单位、信息网络中心等,应落实专人负责.相应的准备工作包括: 1。 准备工作: (1)宣传:承办单位负责落实学术讲座的宣传工作,若有必要还应与学院办公室联系邀请新闻单位前来参加讲座. (2)通知:院办发文通知本次讲座的主讲人、题目、时间、地点、听众等,并附主讲人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