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案情简介 :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了常年供气协议。协议规定,乙企业每天向甲企业供应生产用气 4000 立方,如减少或停供须提前五天告知甲企业做好准备。甲企业按月结清天然气款。双方约定,甲企业向乙企业交付定金 5 万元。 协议签订后很快,伴随用气单位的增多,天然气供应日趋紧张,有些用气单位向乙企业许诺可以购置高价气。乙企业为追求本单位的经济效益,规定甲企业减少用气立方,甲企业不一样意。乙企业在未提前告知的状况下,单方忽然停止向甲企业供气,致使甲企业生产设备受损,导致损失约 4 万元。甲企业派人前去乙企业交涉,规定其保证供气,并双倍返还其已交付的定金。乙企业不一样意。甲企业遂向某市人民法院起诉,规定乙企业继续履行协议,双倍返还其已交付的定金,赔偿其他损失。 试分析: 1.该协议与否为有效协议? 2.甲企业的诉讼祈求有无法律根据?并阐明理由。 3.本案怎样处理?案例一答案: 1.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的天然气供应协议,双方意思表达真实,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是有效协议。 2.甲企业的诉讼祈求有法律根据。其法律根据是《协议法》第 115 条。在甲企业支付定金,协议有效成立的前提下,乙企业单方私自减少供气,当甲企业不一样意时,又在不告知的状况下停止供气,导致甲企业的设备损害,这是乙企业违约, 甲企业有权规定乙企业双倍返还定金,并继续履行协议。 3.法院判决乙企业双倍返还已收受的定金共 10 万元,继续履行向甲企业供应天然气的义务。并赔偿甲企业因乙企业的违约所导致的经济损失 4 万元。 案例二、 案情简介:矿泉水生产企业甲企业为便于联络业务,扩大销路,聘任乙机关后勤部门干部朱某当业务顾问并支付津贴。朱某未通过单位有关领导私自以单位的名义,与甲企业签订了一份购销矿泉水协议,并采用欺骗手段偷盖了单位印章。协议签订后,朱某又拿着协议到机关下属单位规定按协议购置矿泉水。很快,某机关领导得知此事,指令机关下属单位拒绝收货。为此,甲企业与乙机关发生纠纷,甲企业以乙机关不履行协议为由起诉到人民法院,规定乙机关履行协议义务并赔偿损失。 试分析:甲企业的诉讼规定有无法律根据?朱某的行为是无权代理吗?并阐明理由。案例二答案: 甲企业的诉讼规定没有法律根据。朱某的行为是无权代理。 理由:《协议法》第 48 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来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的协议,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