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管理的 BOT 模式 (李展明)BOT 是英文 Build—Operate—Transfer 的缩写,通常直译为“建设-经营—转让",是 20 世纪 80 年代在国外兴起的一种将政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依靠私人融资、建造的项目管理模式
BOT 模式的基本内涵是指针对一个工程项目,政府或者项目所属机构和一个投资企业(项目公司)签订协议,授予该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筹集资金,完成项目的建设
之后,项目公司在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期内经营和管理该项目,并通过提供产品、收取服务费来回报投资、偿还贷款并获得合理的利润
特许经营期满后,该项目无偿移交给政府
有时,BOT 模式被称为“临时私有化过程”(Tempo—rary Privatization)
一、BOT 模式的诞生和进展 近些年来,BOT 这种投资与建设方式被一些进展中国家用来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功,引起了世界范围广泛的青睐
事实上,BOT 并非一种新生事物,它出现至今已有 300 多年的历史
17 世纪英国的领港公会负责管理海上事务,包括建设和经营灯塔,并拥有建造灯塔和向船只收费的特权
但是据罗纳德·科斯的调查,从 1610 年到 1675 年的 65 年当中,领港公会一座灯塔也未建成
而同期私人建成的灯塔至少有 10 座
这种私人建造灯塔的投资方式与现在所谓 BOT 如出一辙:私人首先向政府提出准许建造和经营灯塔的申请,申请中必须包括许多船主的签名以证明将要建造的灯塔对他们有利并且表示同意支付过路费;在申请获得政府的批准以后,私人向政府租用建造灯塔必须占用的土地,在特许期内管理灯塔并向过往船只收取过路费;特权期满以后由政府将灯塔收回并交给领港公会管理和继续收费
同许多新生事物具有共同的命运,BOT 模式在其诞生以后经历了一段默默无闻的时期,而这段默默无闻的时期对 BOT 来讲是如此之长以至于人们几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