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编号:GLZD—17; 版本号:A 版; 修订状态:0)1.目的为确保有效控制公司在施工生产、生活、办公等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有效利用并节约资源和能源,保护环境,保障员工和相关区域的民众健康,不断提高环境绩效,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环境保护的管理和施工生产、办公、生活中产生的污染物控制及资源能源的利用.3. 编制依据3.1 GB/T24001—2024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3。2 GB/T28001-2024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3。3 公司《管理手册》(A 版)3。4 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4. 职业与权限4。1 生产副总经理是本制度的主管领导,组织指导、监督、检查本制度的实施.4.2 技术质量部是本制度的主控部门,负责对本公司在施工生产、办公、生活等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的控制和资源能源的利用进行指导、监督、检查.4.3 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是本制度的相关部门,负责在其管理职责范围内对污染物的控制和资源能源的利用实施指导、监督和检查。4。4 项目部是本制度的具体实施部门,负责对本项目部产生的污染物和主要能源的有效利用实施控制和管理。5。 管理要求5。1 施工准备5。1。1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时,其中应包括环境保护管理的方案和措施;也可单独制定环境保护方案和措施。5.1。2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确定项目重要环境因素及其控制措施,具体执行公司《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5。1。3 项目部应明确项目环境保护负责人及其岗位职责。5。1。4 项目部应依据本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方案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配备和设置环境保护的相关设施。5。1。5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根据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申报登记,办理相关排污许可证。5.2 污染物控制5.2。1 污水、废水排放管理(1)污水、废水分类:a。 生活污水。如食堂清污污水、厕所污水、浴室污水等;b。 施工污水.如混凝土搅拌,砌体湿润、水磨石施工、装饰材料切割、人工挖孔桩施工等过程中产生的污水。(2)污水、废水排放的控制标准:污水、废水排放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的规定。(3)污水、废水排放控制措施a。 施工现场应在适当的位置如混凝土搅拌站、砂浆搅拌站、洗车点等处设置排水沟和沉淀池,施工污水应有组织地排入沉淀池,经深沉并检测达标后,方可排入城市排水...